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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开四停四”延至来岁6月30日
发布日期:2023-05-27 03:45 点击次数:161近日,广州市东说念主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侦查支队对于延迟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处罚圭表书记有用期的示知》(下称《延迟示知》)。阐明《延迟示知》,广州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不竭现实“开四停四”处罚,有用期延迟至2024年6月30日。
据悉,为缓解城市说念路交通压力,精确管控以外乡上牌土产货使用式样隐敝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策略的车辆(下称“土产货化外地车”),广州市公安局交通侦查支队于2018年6月发布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策略(即“限牌”策略)的配套圭表——《对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处罚圭表的书记》(穗公交规字〔2018〕3号)(下称《书记》),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现实“开四停四”处罚,《书记》有用期至2023年6月30日。
广州交警在对《延迟示知》进行解读时示意,鉴于“限牌”策略已于2023年2月延迟1年有用期,为保握“限牌限行”策略长入性和合作性,不竭精确管控“土产货化外地车”,保险“限牌”见效,广州市公安局交通侦查支队聚积广州本体,将现行《书记》有用期延迟1年,即有用期延迟至2024年6月30日。
【记者】张丹羊